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高校教材是指供普通高等学校使用的教学用书,以及作为教材内容组成部分的教学材料(如教材的配套音视频资源、图册等)
第三十五条 国务院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分别建立教材选用跟踪调查制度,组织专家对教材选用工作进行评价、对教材质量进行抽查。职业院校定期进行教材使用情况调查和分析,并形成教材使用情况报告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教材出版部门成立专门政治把关机构,建强工作队伍和专家队伍,在所编修教材正式送审前,以外聘专家为主,进行专题自查,把好政治关。
声音虽轻,却并未被吹散在阿尔卑斯的烈烈山风里。
第三十一条 教材选用实行备案制度。教材选用单位在确定教材选用结果后,应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每学年将本地区职业院校教材选用情况报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
教材编写、出版单位须建立教材使用跟踪机制,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收集教材使用意见,形成教材使用跟踪报告,在教材进行修订审核时作为必备的送审材料。
第二十三条 教材经审定后方可出版、发行。教材出版、发行单位必须取得国家出版主管部门批准的教材出版、发行资质。教材出版单位要严格按照审定通过的出版稿印刷,并向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备
第三条 职业院校教材必须体现党和国家意志。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体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要求,体现中国和中华民族风格,体现党和国家对教育的基本要求,体现国家和民族基本价值观,体现人类文化知识积累和创新成果。
第三十九条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有关部门可依据本办法制定所属职业院校教材管理的实施细则。作为教材使用的讲义、教案和教参以及数字教材参照本办法管理。